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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大学泰康生命医学中心校内PI申报指南(2023年)

发布时间:2023-09-26    阅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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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大学泰康生命医学中心(简称中心)是武汉大学相对独立运行的实体科研机构,旨在提升武汉大学医学和生命科学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,加快解决医学和生命科学领域“卡脖子”难题,加速武汉大学一流医学和生物学学科的建设。现中心面向全校各相关单位发布实验室负责人(Principal Investigator,简称PI)申请指南。获得资助PI人事关系所属校内单位不变,中心提供科研资助,鼓励科研人员自主选择在医学和生命科学领域开展前沿创新探索。

一、申报期限及资助期限

1.申报期限:2023年9月26日至10月27日。

2.资助期限:3年,期满将进行国际评估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武汉大学的各项管理规定,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,遵守学术规范,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;

2.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(职称)或具有博士学位;

3.全职在武汉大学进行科研的PI,由单位内部遴选推荐,不接收个人直接申请;

4.从事与人类疾病健康相关的医学和生命科学研究,有望在本项目资助下,取得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原创科研成果,成为该领域中有重要影响力的学者。

三、推荐指标

每个相关单位推荐指标不超过5名,2022年1月1日后入职的引进人才不占推荐指标。

四、申报流程

1.各相关单位按照申报条件组织评议推荐候选人,择优推荐。

2.各相关单位于10月2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中心办公室(文理学部送至生科院1008室,医学部送至医学部3号楼701室)。

材料包括:①单位推荐公函(内容包含对推荐人思想政治素质、师德师风、职业道德的评价和教学情况的简介等,由单位负责人签字,加盖单位公章);②推荐人《武汉大学泰康生命医学中心PI申请表(含支撑材料)》(附件);③不占推荐指标的引进人才另需提供合同相关信息页复印件。以上材料纸版一式一份,电子版由单位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
3.中心将组织推荐候选人初评与答辩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.中心PI申报为人才项目类申请,主要考察申请人的学术水平、工作基础和创新潜力。由中心科研经费工作小组依据专家评估结果确定资助额度。

2.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内容不能涉及任何国家秘密。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(如生物安全、信息安全等)的,申报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。

3.申报人不得以“打招呼”等任何形式干扰或影响评审工作,一经查实,取消申请资格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项念

联系电话:17764026698

电子邮箱:office.tkms@whu.edu.cn

附件: 武汉大学泰康生命医学中心PI申请表.docx

武汉大学泰康生命医学中心

2023年9月